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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日期:2018-07-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8〕290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北延线(含电力隧道)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8〕2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建设单位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项目地

(2)工程概况:本项目南起福元路,北至长沙绕城高速。其中快速化改造的高架桥范围为福元路至蟠龙路路段,全长约3.3公里,涉及现有万家丽路高架桥北端改造、星沙联络线交通枢纽。同步在万家丽路沿线设高压电力线路走廊专用电力隧道(220KV),范围为特立路至长沙绕城高速,线路全长约7公里。项目投资估算约18亿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现状地形和地下管线的测量与调查、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方案设计阶段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具体设计内容包含:道路、桥梁、交通、排水、景观、照明、电力隧道、综合管线、管(杆)线改迁、交通组织、支护设计等。

2.3勘测设计周期及主要工作内容:

(1)勘测阶段:30天,完成现状地形和地下管线的测量与调查工作,提供测量成果和初勘报告。

(2)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阶段:40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方案设计工作,提供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设计文本。配合取得可研批复。

(3)初步设计阶段:40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提供正式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文本。配合完成概算审核、审批工作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4)施工图设计阶段:5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正式施工图。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工作。

以上总时长为1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3.2.1条、3.2.2条、3.2.3条,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1市政类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甲级、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同时具备);

3.2.2电力类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

3.2.3勘察类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同时具备)。

3.3、本项目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隧道(或综合管廊)专业负责人1人、桥梁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电力专业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3.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桥梁或隧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岩土施工)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3.3拟任隧道(或综合管廊)专业负责人具有隧道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3.4拟任桥梁专业负责人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3.5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证。

3.3.6拟任电力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隧道(或综合管廊)专业负责人、桥梁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力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甲级、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联合体协议还应满足:

3.7.1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拟任的设计负责人(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网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8月5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5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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