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正建招告字(2018)021号
1、正宁县商业步行街棚户区改造片区——工商局一号家属院拆除项目,已由正建发(2018)169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拆除三层家属楼1174.56平方米、平方234.64平方米、房屋(厦房)216.55平方米、煤房(工棚)234.11平方米、门楼18.6平方米、厕所27平方米、公房407.6平方米、花园28.81平方米、拆除2.3米高围墙234米。招标控制价342944.45元。
2.2资金来源: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09月19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检察-院出具的近两个月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4)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8:30时至12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