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性能计算屏蔽机房建设采购(招标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高性能计算屏蔽机房建设采购
数 量:1套
技术规格: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噪声超标的作业只能在工作日下午17:30-22:00、早上6:00-8:00,或节假日全天施工)。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7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为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应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或湖南省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至少应包括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两项;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资质证明,相应证明文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真实有效。上述两项均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1.4.3条中(14)~(18)款的情形。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5业绩要求:至少在2015年01月~2018年06月有过涉密屏蔽机房成功实施业绩(需提供保密测评报告),且应有1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在投标时应提供机房机柜等设备制造商的制造资质证明及与招标设备同类型的设备的3C认证证书及CQC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指合同或验收单据或用户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具有业务种类为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或湖南省乙级及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在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应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或湖南省乙级及以上),业务种类为系统集成。至少在2015年01月~2018年06月有过同类屏蔽机房实施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③成员单位应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业务种类为屏蔽室建设。至少在2015年01月~2018年06月有过涉密屏蔽机房成功实施业绩(需提供保密测评报告),应有1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在投标时应提供机房机柜等设备制造商的制造资质证明及与招标设备同类型的设备的3C认证证书及CQC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指合同或验收单据或用户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或(2)若为银行转账购买,请将购买款项以投标人名义汇至湖南省招标指定账号内,同时,请附以下完整信息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