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讨赖河沙漠胡杨林段生态护岸工程监理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讨赖河沙漠胡杨林段生态护岸工程,已由金塔县水务局以金水务字【2018】2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发展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拦河水闸一座,拦河水闸每孔宽度为7.6m,共计5孔;对现有洪水冲刷严重的河道进行整理,整理边坡623m;对过水路面到平交道大桥段河道进行一布一膜防渗处理;将现有防洪堤坝顶拓宽并硬化,道路硬化采用沥青,其中左岸道路420m,右岸道路330m;在坡顶补栽树木。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8月12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2月7日
总工期:180日历天
2.3建设
2.4建设
2.5项目编号:YMXM-20180704-JQJTHYWHLYFZYXGS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内容:对金塔沙漠胡杨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讨赖河沙漠胡杨林段生态护岸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包括变更)期监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提供工程监理班子成员(总监理工程师、拟配备的项目监理组成员)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即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配备的项目监理组成员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少于2人(常驻现场监理); 3.3所有投标企业具有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4所有投标企业必须具有(2016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可); 3.5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甘肃省水利厅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备案截图),且备案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本项目监理投标人报名时请拟派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带至报名现场)和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7月20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到金塔县 二楼(服务大厅)报名由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3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4.4发放招标文件方式:各投标人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5时00分;
5.2开标时间及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会议开始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监理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与报名为同一人)需到达开标会议现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监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企业开标时须携带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及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全部相关资料原件。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