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理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30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理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理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市
2.2 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摘录表
2.2 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2.2 项目规划用地:约7949.8m2。
2.3 项目总建筑面积:6331.88m2;其中实训楼建筑面积3849.32m2,宿舍楼建筑面积1990.56m2,值班室建筑面积24m2,原有保留临时建筑面积468m2。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含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及附属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一年质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师证或注册造价师证,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及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15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并提供1项及以上业绩证明合同。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 7 月 14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7月 18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