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56/17-SB-01)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 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25MW+1×12MW+1×15MW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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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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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56/17-SB-0101 |
高效除尘除雾装置 |
高效除尘除雾装置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效除尘除雾装置】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公司)。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商。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方近5年至少具有3台/套火电2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与合同业绩扫描文件,未提供合同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11.注册资金:进口产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2.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11 09:00到 2018-07-17 16: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11 09:00 到 2018-07-17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