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集团东方发电公司光伏电站优化容配比改造工程招标
项目业主: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方发电公司光伏电站优化容配比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
建设规模:1.0944MWp,光伏组件方阵选用285Wp规格的单晶硅组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价格(元)
2018-TD-DBGS-0000-1-0006-1/2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优化容配比改造(不含光伏组件、支架等设备及主材采购,不含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含部分材料,以材料表为准),包括设计、采购、设备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施工、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包括竣工验收)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东方发电公司光伏电站优化容配比改造工程
(一)基本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做为总承包单位参加投标的,提供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未列入电投安全管理“黑名单”;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完成1个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一级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7月17日至2018年0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