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龙井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七标段招标
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龙井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七标段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17_101011991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招标条件
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龙井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七标段(以下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1工程名称: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龙井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七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分别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3.3.2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五大员;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3.5.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