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建业大街(甲七路东)地块棚户区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0718_10101694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建业大街(甲七路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文件《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18第一次年棚改项目审批会会议纪要》(长安组[2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宽城区,资金来源来自开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国内招标。
2.1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依据T18272建业大街(甲七路东)地块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四至范围:东起丙三十六路、西至建业大街(甲七路)、南起丁五十路、北至商业用地。
2.3招标范围:确定长春市宽城区建业大街(甲七路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主体
2.4开发周期:根据征收时限,确定开工时间。拟定开发工期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工期1098日历天(含地上物的征拆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关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开发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开发企业须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范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持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月内无行贿范罪记录的《检 察机 关行贿范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 察机 关行贿范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