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卫局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
(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2018-07-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环卫局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已由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 嘉发改资环函【2015】171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单位为 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建设内容:日处理餐厨垃圾50t,日生产粗油脂1.52t; 建设餐厨垃圾厂1座,包括预处理车间、厌氧消化及沼气净化区域、生产管理用房及计量传达室等;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包含除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在取得初设批复、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之前的所有相关设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2.7项目概算:5971.28万元 3.1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的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业绩(同类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参加工程投标人员一览表及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企业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均为副本原件)。 4.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 4.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 4.4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规格均为 A4 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5凡是进入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4.6根据嘉政办[2016]138 号文件要求,
本地投标企业自行在嘉峪关市 网站上下载“嘉峪关市劳动保障监察(工资无拖欠) 诚信证明” , 加盖本企业公章后到嘉峪关市人社局办理;(外地企业需提供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的“XXX 市劳动保障监察(工资无拖欠)
诚信证明” , 后到嘉峪关市人社局进行备案登记,
5.
投标报名程序及时间 5.1投标报名 日期:2018年7月19日 12 时起------2018年7月23日 12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包含)。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日期:2018年7月19日 12 时起--- 2018 年7月23日 12 时止。 获取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