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58/17-SG-02)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清远市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桩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及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4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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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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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58/17-SG-0201 |
桩基工程 |
厂区范围内的所有桩基工程,及溶洞处理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
3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桩基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按规定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施工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有冲孔灌注桩业绩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必须具有火电厂主要构建筑物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桩基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5.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未发生借取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近五年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同时为本项目超前钻探工程招标的投标单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5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问题。
1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19 10:55到 2018-07-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19 10:55 到 2018-07-24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