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城区防洪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已由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字[2016]4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法人为平坝区水务局 ,招标人为安顺市平坝区水利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2)工期:731日历天;
(3)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38409.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7667.59万元;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工程内容。含原有河堤和污水管拆除重建;河道两侧绿化及杨柳湾公园打造;景观蓄水坝;景观人行桥和公路桥;涵洞;截污管;景观铺装及道路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具备水利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3.5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00时00分至2018年7月27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下载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8条其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8月10日10时30分前,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