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对[350603]HC[TP]2018010-1、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校区新图书馆、沙画教室改造及搬迁工程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
2、 项目名称: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校区新图书馆、沙画教室改造及搬迁工程类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7-20 10:2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7-26 18: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13、本项目采购人: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联系人姓名:王老师 联系
地
项目
联系
网
开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018-07-20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278832
5576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谈判时间及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