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主体施工#7标段BOP土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主体施工#7标段BOP土建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1065/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主体施工#7标段BOP土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规模:包括管带机变频室、汽车衡区域、翻车机区域、斗轮机基础、管带机驱动站、条形封闭煤场、#1-7输煤栈桥、#1-5输煤隧道、转运站、筒仓、燃料管控楼、燃料油罐区域、锅炉补给水、净水车间、尿素制备间、制氮间、检修楼、综合水泵房、工业废水处理间、储氢站、启动锅炉房、生活污水、含煤废水、厂区沟道隧道、室外给水、厂区热网、消防管路、消防蓄水池厂外管状帯基础等BOP土建工程。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10月1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质量目标: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优质工程奖,争创优质工程金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主体施工#7标段BOP土建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主体施工#7标段BOP土建工程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申请人近十年(2008年1月1日至今)具有4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厂房土建工程或BOP土建工程投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5年至少有1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BOP土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申请人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20日9:00起至2018年7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7月20日9:00起至2018年7月26日17:00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