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连五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KTSGC2018-005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连五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立项建设,甘肃海科工程咨询 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工程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连五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建设
3.建设内容:业务用房建设 4.项目总投资:154.58888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投资及地方自筹 6.计划工期:2018年8月16日至2019年5月31日,总工期289日历天。 7.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铺门核发的房建或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7 月 23 日至2018年 7月 25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在天水市秦州区中华西路电子科技广场3楼(甘肃海科工程咨询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建或市政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5日9时00分-17 时00分。 4.2获取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另加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10日10时30分。. 5.2 递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