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产教融合工程“创新创业中心”大楼、“信息技术中心”大楼设计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5、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上午08:30-12:30,下午13: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 2、响应文件提交 4、磋商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