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第四幼儿园等10所学校供配电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郑州市金水区第四幼儿园等10所学校供配电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第四幼儿园等10所学校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第四幼儿园等10所学校供配电工程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3招标编号:JSC2018-G-167号
2.4项目预算:约761万,监理服务最高限价(费率):1.8%
2.5建设规模:郑州市金水区孟砦小学、枣庄小学、徐寨小学、第四幼儿园、杨槐路小学、长安路小学、海滩北街小学、回族幼儿园、第二实验小学、金桂中学等10所学校的供配电工程的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45日历天,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10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1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没有正在建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所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
3.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2018年4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4月-6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7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的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8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盖公司章);
3.10投标人通过“信用”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7月23日至 2018 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