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长庆油田采油一厂侧钻工程服务项目招标
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长庆油田采油一厂侧钻工程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WZB2018FWG075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钻探”),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采油一厂实施的侧钻井,施工内容主要进行套管开窗侧钻作业。暂估工作量9井次,预计金额790万元。
3.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长庆油田采油一厂(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侯市乡境内)。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ZB2018FWG0758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侧钻井作业技术服务,提供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
(2)须提供近三年相关服务业绩情况汇总表、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具有招标项目的施工业绩);须提供石油、石化行业内生产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当年用户评价证明(以油田公司处级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户评价为准);
(3)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投标(采购)服务范围,或者拥有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a.HSE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情况;
b.HSE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c.员工总体培训情况,包括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情况;
d.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设施的完整性和适用性情况;
e.近三年的HSE业绩。
(5)拥有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最近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年度至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有长城钻探市场准入证;但若投标(成交)人如为公司库内服务商,须提交有效长城公司服务商准入证复印件,要求其在公司服务商库内状态为正常且准入范围与采购服务一致。凡是在公司服务商库内显示“中止”或“冻结”的均为无效。投标(成交)人非公司库内服务商,无需提交服务商准入证复印件。
(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编码为:GWZB2018FWG0758,项目名称为: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长庆油田采油一厂侧钻工程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07月20日16:00至2018年07月26日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