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落地焦炭地坑及地面硬化维修招标
焦化厂落地焦炭地坑及地面硬化维修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0_110364644
焦化厂落地焦炭地坑及地面硬化维修招标
受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委托,对焦化厂落地焦炭地坑及地面硬化维修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807202973
2.项目名称 焦化厂落地焦炭地坑及地面硬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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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由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工程编号:2018维焦土—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朝阳钢铁,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朝阳钢铁焦化厂。
4.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5.6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适应本项目的其他资质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5.7质量标准(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国标和技术协议要求执行。
5.8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9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6.0其他:要求投标方投标前需到现场进行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并将签订后的技术协议传到招标平台。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7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