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管道北区及院内人行道维修项目招标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管道北区及院内人行道维修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18-XA202-GC37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兴隆园物业服务处,建设资金来自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3实施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服务或相关内容;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须附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书);没有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建安C类证书)。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近三年被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情况说明及证明;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截图)。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7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