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Wz-182高温废汽回收一体化装置招标
2018-Wz-182高温废汽回收一体化装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照新疆油田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物料组
计量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1
高温废汽回收一体化装置(采出液转输规模5000m3/d)
套
3
《高温废汽回收一体化装置技术规格书》
接中标通知书后100天以内
风城油田作业区吞吐开发区技术系统密闭改造二期工程施工现场
高温废汽回收一体化装置(采出液转输规模10000m3/d)
22993101
套
2
《高温废汽回收一体化装置技术规格书》
接中标通知书后100天以内
风城油田作业区吞吐开发区技术系统密闭改造二期工程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执照涵盖招标物资品种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准入资格。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且准入资质的有效期晚于本次投标截止期;不具有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取得。
4、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履行与国内石油行业签订的合同未出现严重质量或交货问题。
5、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相似工况下连续成功运行的业绩证明。
6、潜在投标人须在疆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点。
7、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5-2017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5日,报名。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