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 采煤机升级改造及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4556)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煤业集团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根据企【2016】757号文件《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6修订)的通知》,拟对宁煤集团矿山机械制造维修 MG750/1920-WD型采煤机升级改造及维修项目进行招标:
2.1招标范围:
1.对天地科技上海 生产制造的MG750/1920-WD型采煤机升级改造:将牵引节距由原147mm升级改造为176mm节距,采用150KW牵引电机驱动。
2.对该采煤机维修(不包含电机、滚筒)。
3.数量2台。
2.2项目升级改造及维修内容(每台):
1、升级改造部分
1)新制176mm节距行走箱2件;
2)新制左、右牵引箱各1件,配置150KW牵引电机;
3)新制电控箱1套,满足150kW牵引电机驱动要求,配6件遥控器及配套充电器、端头站、瓦斯断电仪等所有附件;
4)新制支撑组件2套;
5)新制整机联接件1套。
2、维修部分:
1)维修左右摇臂各1套;
2)维修破碎机构1套;
3)维修顶护板及其附件1套;
4)维修拖缆装置1套;
5)维修液压系统1套;
6)维修冷却喷雾系统1套。
2.3项目维修工期:一台2018年9月15日,另一台2018年10月15日。
2.4项目质保期:安装使用后12个月。
2.5项目售后服务:自安装使用起90天;服务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一般问题4小时内解决,特殊问题8小时内解决。
2.6项目考核:
1、交货时间考核:每延迟交货一天,按合同价格的1%进行扣罚;
2、质量考核:按矿山机械制造维修 相关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2.7项目制造及维修验收标准:
1、满足MT/T1003.1-2006《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 总则与整机》;
2、满足MT/T1003.2-2006《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 机械部分》;
3、满足MT/T1003.3-2006《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 电气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具有同型号及以上系列采煤机制造能力,提供MG750/1920-WD型采煤机煤安证;
3.为了保证与原采煤机技术、性能一致性、配件的互换性,所更换的配件必须采购原生产厂家的产品,提供采煤机原厂家维修、软件及配件经营有效授权书;
4.具有近3年(2015年1月至今)生产采煤机整机生产销售合同不少于5项及整机维修合同不少于3项,单项不得少于300万元,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5.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投标邀请书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