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3机组给煤机称重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3机组给煤机称重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内蒙古2018-07-23
招标编码:CBL_20180723_11036595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资金来源:其他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3机组给煤机称重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MZB2018-07-BTED-002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3机组给煤机称重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与工期
给煤机控制柜、称重传感器、测速传感器、端子箱、电缆等设备的拆除,新设备更换、安装、调试、试验以及给煤机控制系统的现场安装、系统调试、接口对接、系统标定。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工期要求:15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5企业税务登记证;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6一般纳税人证明;
2.2.7给煤机的称重传感器、速度传感器、积算器、变频器、控制系统等设备元器件要求进口产品,可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2.2.8具有近五年类似的给煤机称重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业绩合同并能提供相应进口产品的报关单。
3.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23日9:00起至2018年7月27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投标人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7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7月28日9:00起至2018年8月3日17:00止。
3.7.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7.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3.7.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7.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3.7.5招标文件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