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丰县城南幼儿园(新昌镇第四小学)硅PU铺设项目 (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29)询价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城南幼儿园(新昌镇第四小学)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县城南幼儿园(新昌镇第四小学)硅PU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29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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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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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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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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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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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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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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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城南幼儿园(新昌镇第四小学)硅PU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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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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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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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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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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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教育、体育用品相关经营范围的;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须到账);
⑧提供盖有采购单位公章的现场勘查函,该项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现场勘查,招标人组织踏勘时间2018年7月30上午9时至11时30分止(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并负责随行人员安全(已经勘测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上次勘测的现场勘查函)。
现场勘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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