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招标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3_7943154252932713
资金来源:其他
受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汝财询价采购-H-2018-055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交货地点: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响应人是制造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响应人是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须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所投标产品需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2018年3月以来企业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提供网上查验途径以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6、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响应人所投货物及配件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
8、投标企业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购买文件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响应人资格要求”所对应的原件(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另需单独提供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证明。(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公司的响应资格。)
投标单位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网站单位的信用记录,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