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_办公新址维修费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_办公新址维修费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2_334693916635300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_办公新址维修费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名称: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_办公新址维修费项目
四、磋商内容:办公新址维修费项目
五、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
工程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提供项目经理和小班子成员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证件原件需要存放在甲方处,以做未在建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关磋商活动,包括资格审查、答疑会(如有)、磋商会议等。供应商不得委派其他人以磋商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6、采购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有记录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公告期限: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过期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