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分公司氮气降粘吞吐增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大港油田分公司氮气降粘吞吐增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DGYT-2018-1087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以DGYT-2018-1087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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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服务标准:针对采油三厂原油物性较差的2口稠油井实施氮气降粘吞吐增产技术,实施单井实际累计增油达到650吨;
单井计费依据:服务方费用:注气费用30万元,降粘剂费用6万元,动迁费用4万元(往返)共计30+6+4=40万元。
2.2招标范围:针对大港油田采油三厂原油物性较差的2口稠油井实施氮气降粘吞吐增产技术,由外部公司提供技术及设备支持。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地点:大港油田采油三厂;
2.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3服务要求:
1)实施气体降粘吞吐增产技术2井次,气源为氮气;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先对地面管线、连接工具、接头等进行固定和试压,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所有工具、管线均要符合压力等级及密封要求;
3)各类入井化学药剂、井下工具必须符合大港油田公司管理作业文件GY01/G8.13《油田化学药剂评价管理办法》和GY01/G8.6《注采工艺与信息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
4)施工过程严格按《大港油田分公司井控实施细则》执行,施工队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单井井控应急预案。
2.4实现目标:实施单井有效期内实际累计增油量达到650吨。
2.5有效期:自施工结束正常生产半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3)业绩要求:需提供2015年1月-2017年12月从事过相关服务的业绩,以合同或发票为准;
(4)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0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