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盛世御景3#地库人防地下室(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宣城市盛世御景3#地库人防地下室(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XCS-GC-GK-2018-199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北路
实施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昭亭北路
项目性质:企业自筹
实施时间:预计2018年8月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工程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招标方式:招标
批准文号:发改审批299号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盛世御景3#地库人防地下室(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安徽省宣城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项目招标控制价:3067826.64元
3、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合格(符合现行验收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的标准执行,并经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2、投标人资质要求:非外资企业,国籍法人代表,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布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登记地在安徽省的企业且在安徽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公示,并提供备案情况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作及安装能力。
3、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7、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8、财务:无。
9、其他:中标后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宣人防主管部门备案手续,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防主管部门合同备案手续。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3日9时整前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