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汝州市启德华府一期建设项目招标
河南启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汝州市启德华府一期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NJR-2018-011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3_101033720
资金来源:商业融资
汝州市启德·华府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河南启德隆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汝州市启德·华府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HNJR-2018-01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概括: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项目位于汝州市老东环辅路以东,明鑫南路以南,建材路以北。建设用地面积45834.66平方米,地势较平坦。暂定:建筑面总建筑面积约150073.8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1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494,建筑密度为29.6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监理标段: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署);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其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需提供近2017年12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备人防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具有“信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连续三年可查询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需提供近2017年12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