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物资公司矿用隔爆型漏电保护检测用电阻箱的框架(招标编号:CSIEZB180404661)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宁夏煤业集团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宁煤集团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序号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矿用隔爆型漏电保护检测用电阻箱\DZB-1140 660L\国产(型号仅供参考) |
台 |
30 |
要求:填报配件明细 分项报价,但不做为评标总价计算 |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0%,留10%质保金。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交货
交货日期: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时间内交货。
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年。
协议有效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
3)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上午0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由法人授权委托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派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