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油厂2018年中性解堵剂不动管柱增油技术服务招标
第五采油厂2018年中性解堵剂不动管柱增油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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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中性解堵剂不动管柱增油技术服务属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油水井措施下达项目,所辖区域为第五采油厂生产区域,主要分布在陕西定边县和宁夏盐池县境内,年工作量预计7井次,不保证工作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该项目预估金额91万元(含HSE费用及16%增值税费)。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油田生产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18-XA407-FW803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井下作业或测井、压裂施工范围),人员配置须满足招标文件中附表1要求;
3.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现象;
3.4投标人须注明中性解堵剂不动管柱增油技术原理;
3.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