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城区迎宾高架苗木移植第四批工程招标
徐州市新城区迎宾高架苗木移植第四批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4_-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徐州市城市管理新城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的徐州市新城区迎宾高架苗木移植第四批工程已经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建重办复【2017】40。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所属地区:江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3.2工程规模:苗木移植、栽植等
3.3合同估算价:约 60 万元
3.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5.2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2.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内须包括绿化(或园林)施工;
5.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2.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2.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2.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45万元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5.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