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18年漕涧梁子风电场升压站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31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18年漕涧梁子风电场升压站房屋修缮工程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18年漕涧梁子风电场升压站房屋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18年漕涧梁子风电场升压站房屋修缮工程
2.2建设地点:漕涧梁子风电场位于云龙县漕涧镇,2014年5月正式投产,由于地处高海拔山区,常年湿度高,导致屋面、墙面等不同程度损坏,水管道、升压站大门等辅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维修;同时,对部分办公室设施进行完善和修理。
2.3招标范围:华能新能源云南分公司漕涧梁子风电场升压站房屋维修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4工期:30天,以甲方通知的进场之日起计。总日历天数不作调整。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15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 年 7 月 25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 17:00 时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