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小街小巷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改革局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泊发改审批【2018】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泊头市解放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小街小巷改造工程。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109条道路,共翻修砼路面积25929.51平方米,翻修面包砖路面面积31899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线6173.8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1月 28 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企业2018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服务平台(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平台报名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2018年 7月26 日上午08:30至2018年 8月1 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及 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8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为保证开标会议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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