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景家店村村民委员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景家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村委会自筹,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景家店村村民委员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新建村委会业务用房一座,该建筑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742.76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60万元。
2.2工程
2.3工期计划:2018年8月25日开工,2019年5月25日竣工,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15:00-17:00(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
六、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公告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在“”发布 6.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09时~11时00分,15时00分~17时00分。 6.3 公告网站:。 6.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现场发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定西市定西宾馆会议室。 7.2 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