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16年县城兴隆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岚皋县2016年县城兴隆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2016年县城兴隆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投资〔2018〕4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县城兴隆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专项400万元,其他资金由城维费中解决,招标人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2工程规模:岚皋县2016年县城兴隆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岚皋县城神田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道路0.334公里,道路起点位于盛鑫大酒店门口(桩号为K0+277.256),终点位于神田路与新街交叉口处(桩号为K0+610.956),配套建设排水、绿化、亮化、弱电等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岚皋县2016年县城兴隆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设计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人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无效标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