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招标编号:卢采购(2018)第500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5_101047297
招标人: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更新采购项目(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受卢氏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内容
2、项目名称: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更新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500号
4、采购内容:中央空调系统机组改造及其他部分(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参数要求)
6、采购预算:¥385000.00元
7、供货周期:30日历天
8、质量:合格
二、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应为中央空调的制造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生产商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应出具中央空调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所投空调品牌为国内知名品牌;
5、投标人应具备中央空调施工、售后维保能力;投标品牌在项目当地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并提供网点证明文件;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需在有效期内;
8、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结果(如工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7月26日至2018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