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河下游防洪治理工程上堤道路工程(沁阳市段)招标
沁河下游防洪治理工程上堤道路工程(沁阳市段)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5_101047194
招标人:沁阳市沁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项目地址:分布于王曲乡、王召乡等乡镇涉及行政村的沁河上堤道路
2.3项目规模:为C25混凝土路面,工程量约24000平方米。
2.4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3.5业绩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五年完成的堤防工程、河道工程施工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果竣工验收鉴定书与施工合同名称不一致时,验收鉴定书至少应包括该合同项目);
3.6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3.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近一年内未列入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设工程领域的不良行为记录(2017年07月01日至今);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