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中心卫生院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招标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中心卫生院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中心卫生院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
4、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新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代理商应具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万元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