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炼钢连铸工程LF炉通风设备招标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炼钢连铸工程LF炉通风设备招标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5】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上述项目所需炼钢连铸工程LF炉通风设备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其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HBCT-180293-041
二、招标内容:
1、供货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采购申请号
单位
数量
1
低噪声轴流风机DDT40No.3.55
1500058458
DDT40-No.3.55风量:2868m3/h风压:89Pa转速:1450r/min功率:0.18KW/380V排风,58-4217F2
台
1
2
130511000001027
1500058459
BT35-11No.3.55风量:5356m3/h转速:2900r/min功率:1.1KW/380V叶片角度35度配套出风百叶窗用于液压站
台
2
3
防爆轴流风机BT35-11No.3.15
130511000001028
1500058460
BT35-11No.3.15风量:3739m3/h转速:2900r/min功率:0.55KW/380V
叶片角度35度配套出风百叶窗用于变压器室58-4222F1
台
2
4
防爆轴流风机BT35-11No.3.15
BT35-11No.3.15风量:3739m3/h转速:2900r/min功率:0.55KW/380V叶片角度35度配套出风百叶窗用于1#2#液压站、1#2#。变压器室58-4221F1
台
6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交清。
3、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三、合格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俩个及俩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适用)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均不应被信用(http://)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
3、如招标项下货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管辖范围,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最新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规定的目录产品,制造商应持有有效的资格文件。
四、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00至2018年7月31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