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性能计算屏蔽机房UPS电源采购(招标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高性能计算屏蔽机房UPS电源采购
数 量:1套
技术规格: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2008)质量标准体系证书或同等或更高标准资质证明,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1.4.3条中(14)~(18)款的情形。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同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5业绩要求: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本次招标同类设备在2015年01月~2018年07月的供货业绩,设备应有3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制造资质证明及与招标设备同类型的设备的泰尔认证证书(含产品测试报告)、3C认证证书及CQC认证证书, 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指合同或验收单据或用户证明)。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或(2)若为银行转账购买,请将购买款项以投标人名义汇至湖南省招标指定账号内,同时,请附以下完整信息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我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接收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