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装置连续、稳定运行的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和工艺要求,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决定对煤气化中心壳牌粉煤气化炉耐火衬里维修框架合同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涵盖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气化中心105、106单元两台壳牌粉煤气化炉。
2.2招标范围: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负责提供合格耐火衬里材料、维修更换的全部工作内容。
2.2.2 负责对采购的耐火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所用耐火衬里不需要进行烘炉),满足壳牌公司的统一技术要求,并要求三证齐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耐火材料质量负责。
2.2.3 负责提供耐火衬里维修过程中所用的全部设备,并要求三证齐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维修设备质量负责。
2.2.4负责按照壳牌公司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耐火衬里维修工作。
2.2.5 负责按照壳牌图纸技术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技术协议进行维修、检验及验收。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采取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质量跟踪,并提供施工过程记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3家不同单位壳牌气化炉耐火衬里维修业绩(所用耐火材料为免烘炉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盖章;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3个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