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热电厂2台3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管网工程供热首站土建、安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3237)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7月27日;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临河热电厂2台3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管网工程供热首站土建、安装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临河热电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汽轮机是东方汽轮机厂设计制造的亚临界中间再热双缸单排汽300MW机组,2006年11月投入运行,各配备1台100%容量汽动给水泵及2台50%容量电动给水泵。为了回收余热,提高电厂效率,临河热电厂2017年已进行灵活性改造实现热电解耦,2018年计划对热网首站进行扩容改造。
规模:2×300MW
工期: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
招标范围:
投标方施工范围为临河热电厂热网首站改造工程相关的所有土建、设备、管道系统拆除/恢复,土建、安装施工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在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近五年内(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包含汽轮机组整机安装或300MW及以上机组热网首站施工或300MW及以上机组高背压改造施工业绩不少于2份(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27日9:00起至2018年8月14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27日9:00起至2018年8月2日17:00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