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城西南区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东乡县城西南区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已由临夏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州发改经贸【2018】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化销售 甘肃定西石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
2、项目名称:东乡县城西南区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 3、建设
4、招标内容:新建10kV箱式变电站,10kV单电源供电,电源引自就近公网线路,采用电力电缆引入箱式变电站其中包括(配电线路架设、160kVA变压器安装及配电室配套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无; 7、投资额:约40万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东乡县城西南区加油站10KV配电工程(配电线路架设、160kVA变压器安装及配电室配套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完成项目报建、备案等所有保证本项目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确保项目按期通电的一切工作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2015年7月1日之后)类似工程(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五、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2、报名
3、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电子版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携带资料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8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