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1.2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多个项目组成,分布在不同区域,主要为50MW及以下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已建风电、光伏项目,涉及股权购入和出售评估,长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誉、固定资产等)评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计划服务期限: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是国资委指定的具备开展中央企业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3)、近三年(2015至今)完成核准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在20项及以上,且必须有风电或光伏项目资产评估业绩10项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拥有资产评估师20人及以上;
6)、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