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经湘水农【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及各部门整合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清淤衬砌干支渠2条3.0km、清淤衬砌田间灌溉渠38条28.10km;清淤护砌灌排结合渠4条2.52km;新建渠系建筑物310处,渠系建筑物改造101处(节制闸3处,机耕桥98处,人行桥310处);整修山平塘51处;泵站维修改造1处,装机11KW;整修堰坝5处;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5017亩(其中溪江村725亩,富强村2011亩,富田村1014亩,黄门村1267亩,水源为小型水库,采用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全部种植水稻),完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6万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1736.0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00万元,县级及县级以下财政资金300万元,群众自筹236.09万元(工程投资以财政审核为准);专项资金项目需完成主要工程量:开挖和回填土方12.77万m3,砼及钢筋砼9990m3,浆砌石3772m3。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5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2日9时00分,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