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绿化改造及厂前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绿化改造及厂前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绿化改造及厂前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2.2实施地点: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3招标范围:
2.3.1 厂区绿化改造。
(1) 在厂区广场移栽红松树9棵。
(2) 在厂区广场移栽小叶丁香篱、连翘、大叶丁香。
(3) 在厂区广场移栽五角枫5棵。
(4) 在厂区广场移栽蒙古栎7棵。
(5) 在厂前路灯杆处栽植垂吊牵牛130盆。
(6) 在厂区广场栽植薰衣草2500棵。
(7) 将氨区马莲移栽至变压器南侧,需要除草、旋耕地并移栽马莲750平方米。
(8) 在2号岗景观石处移栽玉簪20平方米。
(9) 在煤场东北角移栽杨树25棵,起运栽植柳树25棵。
2.3.2 修复厂前路面裂缝约580米。
2.3.3 将厂前喷泉改造成花坛。
(1) 将原有喷泉拆除,回填混砂约15平方米,回填黑土约20立方米。
(2) 定制安装双层花架,其周长18.8米,并在花架上摆放彩叶126盆、串红98盆、孔雀草103盆、红火85盆、海棠415盆。
2.3.4 在2号岗景观石刻2个字。
2.3.5化学综合楼南侧将进行砂石清理。
(1) 填黑土约170平方米、铺草坪约110平方米,移栽白三叶约6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至少一项不小于2x350MW机组的同类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装卸及运输人员素质满足工作要求,具备工作经验和技能,各专业工种人员资质与技能符合规定;需保证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不得有破损情况,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需提供完整的设备车辆名称、型号、吨位、使用年限,各种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1日9:00起至2018年8月7日16:00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