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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道(西昌路-龙光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8-08-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光道(西昌路-龙光路)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18]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光道(西昌路-龙光路)工程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廊发改投资[2018]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金光道(西昌路-龙光路)路段进行建设(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新建道路全长105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中间16米宽机动车道,两侧各2米宽机非绿化分隔带,各6米宽非机动车道,各4米宽人行便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长约27米)、路灯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1200)、交通设施工程和绿化给水工程。资金已落实。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地形图测绘、资料搜集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3投标报价上限:4002万元(其中:设计56万元、施工39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须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省住建厅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8:30分至2018年8月7日17:00分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金光道(西昌路-龙光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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