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师范学院附中校园广播系统更换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咸阳师范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师范学院附中校园广播系统更换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师范学院附中校园广播系统更换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 购 人:咸阳师范学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 项目用途:校园广播系统更换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7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2.发售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和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