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环境保护局大余县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编制环境监测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8-DY-C008)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核心提示: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受大余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就其大余县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编制环境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受大余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就其大余县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编制环境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8-DY-C008
二、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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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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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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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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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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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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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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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编制环境监测(国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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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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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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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食品产业园、新城工业园监测包括地表水水质、土壤、环境空气质量及地下水监测,根据不同要素的特征,特制订本监测方案。
一、地表水水质监测
1.监测断面:
按照经项目实施方案中核实认定的断面开展监测。
2.监测指标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8项指标。
3.监测频次与时间
①新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共5个断面,每个断面采3天;
②新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共5个断面;新安河3个断面,每个断面采3天;
4.监测质量控制
地表水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 3838-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二、地下水质监测
1.监测对象
按照经项目实施方案中核实认定的点位开展监测。
2.监测指标
K+、Na+、Ca2+、Mg2+、CO32-、HCO3-、SO42-、 pH、Cl-、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
氰化物、氟、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砷、汞、六价铬、铅、镉、铁、锰
3.监测点位(见附件)
①新城工业园:东、南、西、北、中;
②新华工业园:东、南、西、北、中;
4.监测频次
每个点位采样3天
4.监测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 14848-1993)、《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见附件)
①新城工业园:东、南、西、北、中共5个点位,3个敏感点(安康休闲广场、窑头村、五里山工人村),共8个点位。
②食品产业园:东、南、西、北、中共5个点位,3个敏感点(康大高速服务、塔下村、三板桥村),共8个点位每个点位采7天;
③新华工业园:东、南、西、北、中共5个点位,3个敏感点(新华小学、排上村、大余长途汽车站),共8个点位。
2.监测指标:
日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02)、二氧化氮(NO2)、TSP 4项指标;
小时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TVOC 7项指标。
3.监测频次
每个点位采7天;
4.监测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 T194-2005)、 《环境里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 T 193-2005 )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土壤监测(见附件)
1.监测对象:按照经大余县环境保护局核实认定的点位开展监测。
2.监测指标 :pH、铜、锌、铅、镉、汞、砷、镍、铬。
3.监测点位:
①新城工业园:海德沥青、污水处理厂、普特气体、智能机械制造区、北面共5个点位;
②食品产业园:南安板鸭、天华山黄酒共2个点位;
③新华工业园:明发、伟良、顺发、东宏共4个点位;
④新华工业园新安河底泥3个点位。
4.监测频次:
监测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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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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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8月15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转入大余县(户名:大余县;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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